为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个性化培养理念,充分发挥专任教师的思想引领作用,加强对文学院学生的学业督导、就业指导与创新引导,践行“三全育人”的学生培养改革,文学院制定《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文学院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从2020级开始探索实行全员导师制育人模式。学院通过蓄力打造强有力导师队伍,引导教师在潜心用心、以心交心中做好学生教育工作,更好地引导和鼓励全体教师发挥教师言传身教的作用,不断完善学校的育人体系,进一步加强师生的交流与沟通,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我院学生导师由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业务精湛的专任教师担任,含所有行政领导和普通老师。根据学院实际,从二年级起,为每名学生配备导师(同时,与学生自选导师结合),指导周期为2.5年(至毕业年份年底)。每位导师指导学生人数根据师生比例情况决定,做到每位学生都有导师。学院为每位导师负责的每年级学生选拔组长,负责日常的组织、与导师联系工作。导师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传道受业解惑为根本职责,从思想、学业、生活、心理和就业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人生指引。学院要求,每位导师为自己所带的每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跟踪记录学生成长点滴。
按照导师制实施办法要求,每位导师在与“入室弟子”开展见面会后,每月要与弟子们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交流研讨会。其中,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龙瑞兰亲自挂帅担任21级学生的学业导师。交流研讨会上,导师们通过学生的自我介绍,与学生的谈心交流,了解到他们的学习目标及在校生活现状等基本情况,对学生分别从思想、专业学习、毕业论文设计、升学与就业等方面进行引导。通过与学生接触交流后,导师们将每位学生的成长记录在档案中,跟踪学生成长轨迹,经常与学生进行谈心,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生活、学习状况。学生每月主动通过面谈、微信、QQ、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导师汇报自己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导师根据每个学生的情况,有针对性的调整指导方案,助力学生全面发展。
全员导师制的推行,是文学院人才培养模式的一次创新尝试,也是学院践行“以学生为中心”指导思想的重要举措。文学院将继续深入推进学业导师工作,进一步赋能学院学风建设,帮助学生明晰大学学习目标和职业生涯规划发展方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就业观,促进学生更好的成长成才。
(通讯员:邓琼秋、刘凯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