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加强我院新生管理、教育工作,推进我院学生工作顺利开展,为学生创造一个为学院做贡献的平台,丰富学生参与学校建设管理的载体,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和实践能力,学院决定开展2021级新生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助理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本院320级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有志于从事本工作的同学
二、选聘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质优秀;热爱学生工作,表现良好,有较强的集体观念、组织纪律观念、责任心及团队合作意识;具备做好学生工作的能力、热情,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对自己所学专业兴趣浓厚,对自己专业的相关信息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成绩优良。一经聘用,需服从学院工作安排,完成相关工作。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须填写《文学院2021级班辅导员、班主任助理报名表》(将下发到班级群),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交至教学楼409办公室。
2.报名开始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截止到2021年6月21日上午10点。
(二)初审 由院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择优选拔一定比例的学生进入面试,主要测试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院初定于2021年6月22日16:15在教学楼410进行面试工作。
1.面试内容: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应聘者对学生工作的认识和态度等。
2.面试方式:自我介绍(包括个人的基本情况及对辅导员、班主任助理工作的认识,2分钟)、现场答辩(必答题或评委提问,2分钟)等方式。
3.面试时间:不超过4分钟。
(五)确定拟聘人选。综合各项成绩确定入围人选,经综合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院审批,办理学生辅导员助理聘用手续,颁发聘用证书。
(七)培训。院办将对新聘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助理进行上岗培训。
(八)上岗。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助理按照要求正式开展工作。
四、工作职责
1.参与所任班级事务管理,指导班干部处理班级日常事务;
2.协助学院参与学生平时生活及教育管理工作,积极联系和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和答复学生关心的问题;
3.做好学生工作相关制度、政策的宣传、传达和解释工作,并监督和协助组织实施。
五、聘期、考评及其他
1.正式录用人员安排由学院统一调配管理,从下学期开始正式聘用,并颁发《文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助理聘书》,每一个学期为一个聘期;
2. 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助理在聘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学院可解除聘用关系;
3.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助理经聘用并完成每一个聘期,且聘用期间行为良好、无违法违纪、严重渎职等行为,可获得相应的综合测评加分。
文学院
2021年6月16日
(审核/签发:蓝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