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的校风、学风建设,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的精神,根据《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开展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生,具体如下:
一、评选办法:按《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
二、评选指标:不限指标,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参评。
三、评选程序
1、5月11日-5月20日,自行申报。毕业生根据《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自行申报,并提供佐证材料到院办。
2、5月18日-5月22日,院办审核。学院成立审核小组,对毕业生提供佐证材料进行审核。
3、5月23日-5月27日,院办公示。学院对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名单进行公示。
4、5月28日,院办整理材料。院办整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优秀毕业生名单进行整理。按要求整理好以下材料:(1)附件1—《优秀毕业生参评材料汇总表》;(2)附件2—《优秀毕业生感言事迹及相片材料》;(3)附件3—《XX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单》
5、5月29日,报送材料。经学院书记(学工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将附件1、2、3材料打包发到学生处邮箱xsk662@163.com,同时将“XX学院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纸质版报送学生处。
四、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评选;
2、逾期不按要求上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3、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则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生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