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级学生申请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远斌发布时间:2020-12-18浏览次数:161

各学院、学生:

根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和学生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0级学生申请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0级相关学生

二、下列四种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未交清或未办理缓交学费申请的学生;

2.未按时报到注册的学生;

3.艺术类(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和体育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转普通类、普通类转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五年一贯制专业的学生;

4.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

三、学生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于20201223日前在教务处网页《教务下载》栏下载《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转专业申请表》并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经班主任/辅导员、学院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由学生本人交到所在校区教务处汇总。

2.参加考核。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均需参加转入学院组织的统一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内容由转入学院确定。

四、各学院工作要求

1.各学院认真做好学生思想引导工作,根据学生实际情况严格把关、审核,避免转专业后破坏原有班级建制。

2.各学院在审批转出申请时,应遵照转出学生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年级在读学生人数5%、转入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年级在读学生人数15%的基本原则。

3.各学院于20201225日前将本学院《2020级学生转专业考核报告》(含申请转专业基本情况,转专业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内容等)报教务处审核,并做好考核有关准备工作。

4.转专业考核报告经分管教学副校长核准后,由相关学院按计划组织考核。

5.各学院于202115日前将考核结果和初审意见《2020级学生申请转专业汇总表(xxxx学院)》(附件1)发送到教务处邮箱jwc552@163.com

五、学费、住宿费及课程学习要求

1.学生转专业后,第二学年起按上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缴交学费、住宿费,第一学年所需缴交的学费、住宿费按原读专业收费标准缴费。

2.学生转专业后,转入专业所有未修课程由学生自修完成,第二学年第二学期中段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核(已修课程及格者可申请免修学分互换)。

六、审批与公示

1.教务处根据各学院初审意见,对全校转专业情况提出分析和审批意见报学校校级办公会讨论审议;

2.教务处将学校校级办公会审核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教务处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

3.新学期开学前由相关学院通知学生到转入专业院办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放弃申请处理。


附件1:2020级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空白).xls


                                                                                                        教务处

                                                                                                   2020年12月18日